纪检委关于严明纪律保证审批中心顺利运行的通知

中共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严明纪律保证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顺利运行的通知
                      
吴纪发[2002]39号
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市级机关、开发区党工委、纪工委,市各委办局(公司)党委、纪委(纪检组),市机关局以上单位:
建立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和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换,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我市良好的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建立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统一步调,顾全大局,严守纪律,保证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顺利运行。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严格政治纪律。各级党政机关要坚决贯彻执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吴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增强大局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群众观念,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各进驻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精心组织实施,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顺利运行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严格工作纪律。市级机关的工作人员要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承诺兑现,规范服务,公平公正,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特别是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推诿扯皮,不得故意刁难群众办事,以确保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严格财经纪律。各级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要模范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政策规定。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必须合法,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票据与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乱收费,不得搭车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截留和挪用收费款。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建立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瞒报和有意漏报审批项目和已取消审批事项仍在审批的;对吃拿卡要、坑害群众利益的,要视情节轻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吴江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并予以公开通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号码:63421611),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立和运行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对可能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敲警钟,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纠正;对出现的重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及时协调,支持纪检监察组织调查处理,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运行。



中共吴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吴  江  市  监   察   局
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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