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支付中心建立业务联络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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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支付中心 陈恒新 卢健学 2005.07.06 |
| 为了更好地了解191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两个分中心的财务状况,促进财政集中支付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沟通与了解,最近财政支付中心以“加强优质服务,提高行政效能”竞赛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制定了业务联络员制度。联络员通过定期上门服务等方式,把服务送到第一线,同时了解各预算单位的情况以及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具体做法有以下几项: 准确对账方面:定期核对单位零余额额度、小额现金账户明细和余额、社保资金及备用金余额等;及时核销预支单和非定额备用金;检查单位对社保费及工资代扣款的财务处理情况以及预算外收入处理情况。 快速报账方面:提高自身本领,学好业务、熟悉相关财务开支标准,做到一拿到支付申请就能快速准确审核,同时加强对报账员培训与指导,提高他们的报账质量,共同来缩短报账时间。 提高服务质量方面:一方面对单位做好提醒工作,如在支付中心的额度快没了,及早做好资金申请工作,避免出现账面上没有额度而不能报账的现象。另一方面积极与单位交流,了解单位的服务需求,认真听取单位对中心工作服务和效率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寻找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知彼知己,才能提高服务质量。 解决双方遇到的突发问题方面:各单位在日常财务开支和报账中遇到的突发问题可以及时和业务联络员联系,业务联络员根据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超权限范围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反映,本着换位思考、服务群众的意识,把突发问题解决好,对违反政策的做好解释工作,争取报账员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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